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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被罚款事件社会舆论传播分析报告(可下载)

发布时间:
2021-04-26 13:53 作者:识微商情部 浏览次数:11218分类: 精品报告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于2021年4月10日多平台公布调查结果,对阿里巴巴集团处以182.28亿元的罚款。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28亿元的消息,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作为中国国内目前处罚金额最高的一次反垄断处罚,阿里巴巴被罚百亿事件对阿里巴巴集团及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影响成为本次舆论场上热议的重点。

一、事件回顾

二、传播分析

1、舆论传播趋势

4月10日9时,有关阿里巴巴被罚百亿及回应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在监测时段内,全网有关“阿里涉垄断被行政处罚百亿”的信息共计22万余条。4月10日9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官网、社交媒体、微信等平台发布“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信息,引发舆论关注。

同一时段,“@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共青团中央”等媒体大V对该事件进行传播报道,助推相关舆情快速扩散。该阶段多以信息传播为主,主要集中在社交平台发酵。随后,“@阿里巴巴”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回应称:“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相关信息再次被“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媒体跟进报道,推动事件热度持续上升,于10点到达该事件的传播高峰。这一时段内,网民情绪表达较为活跃,相关言论主要集中在“支持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严查存在垄断行为的企业”“支持阿里改正”等。11时,“阿里巴巴”针对该事件再次通过官方社交媒体及微信平台做出回应,其回应态度和整改措施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另外,有部分舆论分析表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做法有利于促进互联网企业、平台及行业的良性发展。随后,该事件的舆情热度开始大幅回落。此外,4月12日上午8点,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张勇通过电话会议表示,预计监管部门的反垄断处罚不会对阿里巴巴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相关信息引发媒体小范围内的关注。

2、舆论传播平台分布

在监测时段内,全网有关“阿里涉垄断被行政处罚百亿”的信息主要集中在社交平台,占比55.9%。其次是APP和新闻平台,分别占比27.3%、11.9%。其中,“@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市说新语”等媒体大V、政府官博发布及传播跟进该事件的相关情况,引发舆论关注。另外,“@胡锡进”“@林哥观察”“@正人力天”等社交媒体大V也参与对该事件的传播及发表相关看法,引发部分网民积极参与讨论。意见领袖的推动使该事件短时间内在社交平台迅速发酵及爆发。APP和新闻平台则以客观传播及分析该事件为主。其中,“今日头条”“腾讯新闻APP”等资讯聚合类平台的信息多为传播事件具体情况,而“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媒体则以点评和分析为主,助推事件热度不断扩散。

3、 社会情绪变化

从情感分布来看,有关“阿里涉垄断被行政处罚百亿”事件的社会情绪主要以负面为主,占比44.3%。部分舆论对阿里垄断市场行为一事表示不满,并表示希望严惩阿里及其他存在垄断行为的企业。中性情绪占比32.5%,主要来自媒体及网民对该事件的客观传播及分析。正面情绪占比23.2%,相关内容除了表达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支持外,还有部分舆论分析认为,该事件具有分水岭的意义,能倒逼阿里及整个互联网行业更加合规发展。

4、讨论此事人群分析

网民言论主要来自社交媒体的普通用户,占82%,阿里巴巴作为互联网企业巨头,其动态易引发网民关注。其余言论来自社交媒体的认证用户群(名人+媒体+政府+企业+团体+其他),总共占18%,名人类用户在此次事件中处于意见领袖地位,针对阿里巴巴被罚事件发表的观点性文章和分析评论,带动了普通网民参与讨论。

在该事件的相关讨论中,原创信息占比23.2%,多为媒体和个人用户传播该事件详情及表达自身观点,如讨论阿里巴巴被罚对其自身和互联网行业的影响等。76.8%的网民则通过转评意见领袖的原创信息参与相关话题讨论,进一步扩大了事件影响力和传播效果。

数据来源:识微商情

对本次事件关注度最高的是广东地区,其次是北京和上海地区。这三地的经济发达、媒介资源丰富和网络普及程度高,因此该事件相关话题关注度和参与度最高。

三、舆论分析

1、舆论热词图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多平台公布阿里巴巴被罚百亿的消息,“阿里”“反垄断”“二选一”“罚款”和“182亿”等事件关联词成为热门词汇。在传播阿里被罚事件信息的同时,部分舆论呼吁展开对其他互联网公司及平台的反垄断调查,“腾讯”“饿了么”等知名互联网公司被舆论频频提起。同时,阿里巴巴及公司高层张勇针对阿里巴巴被罚百亿事件作出回应,“回应”“坚决服从”等词热度随之攀升;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了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并于14日集中公布首批与会的“字节跳动”“拼多多”等多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承诺,“平台经济”“依法合规经营承诺”“行政指导会”“良性”“市场监管”等词的露出频率随之升高。

2、主要的相关话题分布

在“阿里涉垄断被行政处罚百亿”事件的相关信息中,传播阿里巴巴被罚事件的信息以及跟进阿里应对措施成为媒体报道的主要议题,相关新闻分别占比32.7%和26.2%。其次,部分媒体将解析天价罚单的影响作为报道重心,从健全平台经济体系、互联网行业监管等角度进行解读,认为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此次监管部门处罚阿里巴巴集团,对企业发展是一次规范扶正,对行业环境是一次清理净化。如文章《人民日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阿里巴巴是否已大势已去?垄断企业是否将迎来寒冬?》等,相关新闻占比21.4%。同时,部分媒体在传播阿里被罚信息、跟进阿里巴巴回应之余,关注官方后续举措,对监管总局等单位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一事进行了报道,如文章《三部门联合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三部门:互联网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等问题必须严肃整治》等,相关新闻占比16.6%。此外,还有部分媒体报道涉及阿里股价变动、阿里业务等方面,此部分报道占比3.1%。

与媒体信息不同,网民言论更显主观情绪。除了参与事件信息传播外,讨论此类垄断现象,呼吁相关部门展开对腾讯、饿了么等其他互联网企业及平台的反垄断调查是网民舆论场的主要呼声。还有部分网民参与讨论和分析阿里涉垄断被行政处罚百亿事件的原因及该事件对阿里未来及互联网行业带来的影响,多数舆论认为这张为阿里巴巴开出的天价罚单不仅终结了过去中国互联网狂飙突进的野蛮时代,也是在敲山震虎,对其他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出警示。此外,还有部分网民对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等举措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这昭示着官方对互联网行业管控的决心,相关言论围绕完善反垄断政策及法律、互联网行业监管举措等方面展开。

3、舆论聚焦

对阿里的影响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82.28亿元。这一天价罚单落地后,“阿里巴巴股价变化”“阿里巴巴未来业绩与经营管理”成为舆论讨论这次处罚对阿里巴巴影响的主要话题。

股价方面,收到182亿元的监管处罚的当天,民间舆论场大多认为阿里巴巴股价将会迎来下跌。但此后首个交易日,阿里巴巴港股股价高开至230港元/股,相对于前一个交易日218港元/股,上涨5.5%。随后,公司港股股价持续走高,盘中最高为237.6港元/股,最高涨幅8.99%。截至收盘,公司收盘于232.2港元/股,涨6.51%,市值增长3079.84亿港元。对于阿里巴巴港股逆市上扬,舆论大多认为这是阿里巴巴利空释放后的股价反弹。自2020年11月起,阿里巴巴持续“水逆”,股价持续大跌,期间最大跌幅达到33.85%,总市值蒸发超过2500亿美元。部分舆论认为,此次调查可以使阿里巴巴摆脱监管的不确定性,有助于解除公司股票面临的监管压力,处罚落地代表着阿里巴巴利空释放。而部分舆论则持相反态度,认为阿里股价大涨更多是资金入场的推动,在强监管时代,处罚落地并不意味公司利空出尽。此外,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反垄断罚单打断了互联网公司成长的逻辑,不能排除资金拉高出货的可能。

经营方面,“拆分疑虑”和“未来发展”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一方面,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展开反垄断调查,对此,市场便传言称阿里巴巴可能被拆分。此次处罚落地后,舆论普遍认为这一决定能缓解阿里巴巴主要压力,阿里巴巴暂时无需进行重大的组织重组和资产剥离,驱散了此前市场对阿里巴巴可能拆分的疑虑。另一方面,对于阿里巴巴的未来发展,阿里巴巴CEO张勇回应称,预计监管部门的反垄断处罚不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公司将会做出更多行动减少商户经营成本。但业界则普遍认为,短期来看,此次处罚将制约阿里巴巴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挽留商户和产品及服务升级方面的投资亦将降低其利润率,进而拉低阿里巴巴的业绩。长期来看,市场将重新加强对阿里巴巴业务方面的关注,尤其是阿里巴巴如何应对来自京东、拼多多等其他电商的冲击。舆论对此普遍持积极态度,认为阿里巴巴初步消除了业务经营的不确定性,释放了长期经营风险,预计未来将更加注重社会价值与科技创新。同时,随着反垄断监管不断收紧,互联网巨头的“围墙”或能打开,这对阿里巴巴来说是一次挑战也是机遇。有机构指出,中长期来看,数字化趋势不变,阿里巴巴的核心商业价值依旧稳固,其科技布局与投入的长期价值有望逐步体现。

行业管制

“182亿的天价罚单”不仅给阿里巴巴的运营体系带来一定影响,也将一场“行业管制风波”送至整个平台经济与互联网行业。其中,“反垄断”成为舆论场的主线话题。反垄断,即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反垄断法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又称反托拉斯法)。作为经济转型国家,中国《反垄断法》本身就被赋予创造竞争、限制公权力侵蚀竞争机制、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特殊使命。直观来说,作为“经济宪法”,《反垄断法》不仅有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而且深入触及企业的经营模式和商业逻辑,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市场和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回归事件来看,当下移动互联网带来的红海效应逐渐衰退,流量端的竞争进入存量博弈阶段,各平台已经由享受人口红利转移至争夺消费者有限时间约束和预算约束,“二选一”等垄断行为成为资本挤压中小型商户的常见手段。基于这一前提,业界认为阿里巴巴此次因垄断被罚引发的现实意义远超案件本身。一方面,创下记录的罚款额度体现了政府对互联网监管的提速,也足够对互联网行业的后续规范起到警示作用。近年来,由于数字经济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部分互联网平台对实体经济的垄断之势愈演愈烈,平台方对各项资源的裹挟给消费者、商家乃至社会经济发展都带来了一定冲击。对此,舆论普遍认为阿里被天价罚款是政府迈出平台经济治理的关键一步,也是互联网行业野蛮生长时代与规范发展时代的“分水岭”。同时,部分学者也从经济发展角度,指出在针对互联网反垄断的风暴中,惩处和打压均非主要目的,其实质是让平台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而非凌驾于实体经济之上。

另一方面,互联网垄断格局的打破也有望缓解各巨头之间的互赢共处困境。以阿里、腾讯、网易等为例,在成为巨无霸的体量后,虽然其发展领域互有交错,但各项业务独立划分,合作、交互等情况鲜少可见,竞争关系也愈发复杂。部分从业人士指出,这些大型平台若是持续处于没有约束地成长,在竞争和发展中,势必会以稳固市场地位为核心,减少创新成本的投入和挤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最终形成“大而不能倒”的局面,在带来巨大金融风险的同时,也将中国整个数字经济体系裹挟其中。基于这一说法,有科技类媒体对当前监管层对重视互联网反垄断工作的原因展开深层次分析,并认为以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为核心的互联网行业管制将会成为中国经济的重点工作之一。

附:平台经济进入强监管时代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的技术进步及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有关泄露平台用户隐私、利用大数据杀熟、互联网平台“二选一”及利用自身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等问题频出,给其他企业及行业发展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有关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治理的呼声日益高涨。4月10日,“阿里涉垄断被行政处罚百亿”意味着迈出了互联网平台经济治理最重要的一步,而随后召开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更是表明互联网平台及行业或将迎来强监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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